根据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:建设单位需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和备案时,需要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(第7条);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,需提供安全验收评价报告(第23条)。
服务场景
我们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、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、安全设施设计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、安全现状评价等咨询服务。
♦ 服务详情
服务项目 | 服务类别 | 服务内容 | 交付周期 |
安全“三同时”咨询 | 新建项目 |
安全预评价咨询
安全设施设计咨询 安全竣工验收咨询 根据项目类型及规模确定 | |
安全现状评价咨询 | 在运行项目 | 安全现状评价咨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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♦ 资料提供
1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2、厂区总平面布置图、生产工艺图;
3、所使用的原料、辅料及产品。